《火規》 管理組釋疑防火門監控系統設計
日前, 有設計院就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需設置防火門監控系統咨詢 GB 50116 - 201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國家標準管理組 (以下簡稱 《火規》 管理組), 《火規》 管理組對此作出了回復, 并授權建筑電氣雜志社發布。
問:
防火門監控系統的使用在建規中只提到了常開防火門應在火災發生時聯動關閉, 沒有提及對常閉式防火門監測要求, 且建規高于火規, 所以是否可以只監控常開式防火門 ?
答:
一、 國家標準與規范的具體要求如下:1 、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016 - 2014
6. 5. 1 防火門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設置在建筑內經常有人通行處的防火門宜采用常開防火門。 常開防火門應能在火災時自行關閉,并應具有信號反饋功能;
6 防火門關閉后應具有防煙功能。
2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 50116-2013
4. 6. 1 防火門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 應符合下列規定:
1 …… 聯動觸發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 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或防火門監控器聯動控制防火門關閉;
2 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門的開啟、 關閉及故障狀態信號應反饋至防火門監控器。
3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GB 25506- 2010
5. 3. 9 對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b ) 應能顯示防火卷簾、 常開防火門、 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關閉的疏散門及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 ) 應能關閉防火卷簾和常開防火門, 并顯示反饋信號。
二、 關于常閉防火門監控要求
1 、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016 - 2014 明確要求防火門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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